作为辩护律师在多年的在司法实践中,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在工作中当事人经常混淆故意伤害(致死)罪与故意杀人罪。现就如何区分、界定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谈谈自己的观点。故意伤害罪:...
原则一:正确确认共同参与人是否是共同犯罪。我们认为,对参与人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犯罪构成的要件及共同犯罪的要求,首先确认各参与人是否共同犯罪。如果是共同犯罪,共同参与人才能对共...
故意杀人罪定义: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故意杀人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6月10日起施行。  ...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山东舜尧律师事务所指定王利涛律师担任涉嫌故意伤害、强奸案件的被告人xx的一审辩护人,依法为其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的职责是向法院提出被告人无罪...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以下专业刑事辩护服务(一) 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 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2、 看守所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3、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
一.概念: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
犯罪客体(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犯罪客观方面(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
根据《刑法》规定,两罪处罚是一样的。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会〔1995〕11号)1995年4月20日起实施为依法惩治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如...
刑法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犯罪,但这些金融诈骗犯罪均需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行为人的这一主观目的非常困难。由于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林女士到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后,将银行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李某某到该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时,发现有卡且无须输入密码可直接取款,观察左右无人后,一时贪心,将该卡的存款取出500元后,接着,查询卡内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全国人大法律 发布日期:2007-06-29 关键字:劳...
申诉人:王某被申诉人:北京某地产一、基本案情王某系北京某地产(以下简称“地产”)员工,王某自 2005年2月28日起与地产建立劳动关系,任销售部管理人员,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月...
山东舜尧律师事务所 座机:0531-88011088 手机:15098827515 联系人:王利涛律师(山东济南) 电子邮箱:wltlvshi@163.com 办公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55号未来城商务楼804